“清水村委会、光头山村委会村内环境卫生问题反弹。”“易地扶贫搬迁点未建立党支部,小区管理滞后……”近日,富源县纪委监委脱贫攻坚督查组对督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反馈汇总,督促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限期完成整改。
今年来,富源县纪委监委进一步加大精准监督力度,立足纪检监察机关职能职责,围绕“监督的再监督,检查的再检查”职能定位,对脱贫攻坚作战工作展开“一月一督查”,为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纪律保障。
该县组成6个督查组,重点着力发现影响脱贫攻坚任务完成的问题、督战工作中形式主义、官僚主义问题,以及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,切实推动脱贫攻坚责任、政策和工作措施落到实处。督查采取实地察看、现场核查、随机抽查、入户走访、明查暗访等方式,对12个乡镇(街道)、涉及脱贫攻坚任务的156个行政村和18个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;扶贫重点行业部门和各脱贫攻坚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及省、市、县帮扶单位和各驻村工作队脱贫攻坚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全方位、无死角再监督、再检查。
实行督查情况报告和问题责任清单日报告工作制度,并建立督查问题整改清单,提出加强和促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,及时反馈督促责任单位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加以整改,在下一轮督查中进行“回头看”,确保问题整改不折不扣落到实处。
截至目前,发现饮水、卫生、易地扶贫搬迁等各类问题33个,均已完成汇总及反馈,并严肃责令有关责任单位、责任人限期整改,各督查组对整改情况进行同步监督跟进。(尹旭 刘烁)